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对以下探矿权实施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该矿区位于安化县南东直距约17公里,属安化县江南镇谈德溪村及竹园村、万众村管辖。面积4.15平方公里,出让期限2年,拟出让区块拐点坐标如下:
①、111o 23’00”,28o 18’45”;
②、111o 23’00”,28o 17’15”;
③、111o 22’15”,28o 17’15”;
④、111o 22’15”,28o 17’45”;
⑤、111o 22’00”,28o 17’45”;
⑥、111o 22’00”,28o 18’45”;
二、风险提示
1、出让人对拟出让区块内有无矿产资源不负担保责任,由于前期所做工作量少,勘查程度低,提供的拟出让区块地质资料仅供参考,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应当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勘查实施方案在预查、普查阶段不得设计坑探工程,在详查及勘探阶段确需使用坑探工程的须经当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探矿权竞得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勘查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探矿权人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协调外部关系,享受探矿权的合法权益。勘查单位负责全部勘查工作,本单位无相应资质或需要外包的勘查工作,应当由负责勘查工作的地勘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并作为探矿权登记申请资料的组成部分。在勘查实施过程中勘查合同中止或勘查单位无法履行合同的,勘查单位应当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暂扣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直至探矿权人另行签订勘查合同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4、勘查工作结束后,转采矿权时所探明资源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必须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出让人对此不负担保责任。
5、竞得人应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地质勘查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能承诺探矿工程完成后,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开采规模以上的资源储量开采矿产品时在当地深加工后销售,能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竞买申请人凭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等办理报名手续。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拍卖成交,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探矿权价款,多退少补;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
3、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
四、竞买报名与受理
报名地点:益阳市康富北路鑫天宾馆408号房,电话:周小姐13873170071 0737-4238646,报名截止至2008年7月7日16时止。
五、拍卖地点和时间
拍卖地点:益阳市长益路32号中达银台大酒店6楼会议室。拍卖时间:2008年7月8日上午9时28分,未尽事宜详见探矿权出让文件。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