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人〔2008〕16号
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给予蔡本球等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请示》(南政报〔2008〕12号)收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你县在2007年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蔡本球等54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南县2007年度记二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蔡本球 朱成武 聂 芳 彭培高 陈新民
黄鹏均 陈正华 刘 平 汤学贵 晏迎辉
曹 晖 夏清平 胡守军 曾富强 陈友桂
吴齐放 胡剑锋 王佩琪 王民举 彭历辉
骆建国 程九林 周晓初 李绍谦 黄树田
徐震威 曾志辉 周中全 孟祥胜 江汉超
熊志祥 黄朝艳 鲁方维 邹劲峰 饶怀义
杨 平 刘光宇 黄立文 陈林辉 蔡小建
余子平 张权球 史振亚 王晓晴 田顺成
梅永征 张刚强 龙治国 宴再明 曹国泉
余长剑 戴剑峰 孟智勇 欧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