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人〔2008〕24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李远胜等39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命令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李远胜等39名国家工作人员记二等功奖励。
附件: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记二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
记二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李远胜 邹志和 王 毅 黄白玉(女) 廖伏生
刘灿华 胡之谷 王文明 陈奇才 曾自强
皮 明 卜翠兰(女) 卜家驹 何晓安 曾建和
谭星明 曹定生 钟 联 胡经纬 杨海如
吴 著 邹觉非 夏白云 曹梦龙 唐科夫
邓 军 李国文 郭世奇 易国荣 宋登海
唐建明 袁伏良 肖少华 贺吉平 邓宇峰
马长祥 张世明 朱海波 刘金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