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一)申领贷款卡的借款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借款人上级批文,到发卡机关领取空白的《贷款卡发放核准申请书》;
(二)不同类型借款人携带下列证件到发卡机构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1.法人企业
①《贷款卡发放核准申请书》;
②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上无注册资金的不需要提供);
⑤领卡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办卡时刚注册登记的公司不需要提供,大中型企业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
⑥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⑨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2.事业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①《贷款卡发放核准申请书》;
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只限非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条件的证券公司;经核准有担保业务的
金融类企业法人授权的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请比照企业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办理步骤:
(一)、接受申请 借款人填写《贷款卡申请书》并提交上述材料。
(二)、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进行审核,检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漏填项目;并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行政许可要求。
(三)、资料录入 工作人员在资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人资料输入系统。
(四)、复核 工作人员将输入系统的申请人资料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在录入过程中是否出现差错。
(五)、发卡 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发放贷款卡和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