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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州李珍华非法经营期货案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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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3 17: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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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李珍华在湖南郴州注册成立了一家“郴州金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为李珍华本人,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内容为投资咨询等业务,其中工商营业执照中注明不得经营期货、证券业务。但公司成立后,李珍华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吸纳94名客户(大部分为永兴县人),并代理客户与香港某期货公司联系,擅自从事境外期货、外汇、现货交易等。至案发时,李珍华先后将客户交纳的1674万元保证金通过银行分别汇入福建泉州、陕西西安、渭南、广东汕头、深圳等地14个个人账户,经多次交易后资金去向不明。截至案发时止,已导致客户共亏损620余万元,账面余额仅剩980万元。李珍华于2005年12月被抓获归案,查缴犯罪嫌疑人都某(香港人)违法资金50万港币。2006年4月,通过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的努力,香港英皇金业期货公司退回客户保证金200万港币。
审 核:梁武 来
源: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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