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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下钱庄案基本情况
2007-6-23  

    2005年12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请求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下称郴州市中支)对李珍华非法经营期货案关联账户信息进行查询。郴州市中支高度重视,立即向上级行进行了报告,并迅速抽调会计、外汇和货币金银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在郴州市某银行开户的李珍华账户与福建泉州“王伟”等多个个人账户交易极为频繁且十分可疑,认定其存在地下钱庄涉嫌洗钱的可能。2006年初,郴州市公安部门以“地下钱庄案”立案侦查,郴州市中支及时向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下称长沙中支)进行了专题汇报并请求在全国协查涉案账户。在总行的直接领导下,3月中旬,反洗钱局分别在长沙、西安召开了有浙江、福建、陕西、甘肃、广东、深圳、湖南等省市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参加的专题协查会议,对协查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按照总行指示精神,长沙中支向北京、浙江、福建、陕西、甘肃、广东、深圳等省市人民银行发出了18份反洗钱协查函。在各级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和通力配合下,请求协查的20个个人账户开销户信息和支付交易情况,到4月底已全部核查完毕。

    经过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5月26日,郴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和郴州市中支在深圳警方、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大力配合下,对深圳地下钱庄开展了一次集中围剿行动,当天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冻结银行个人账户38户,冻结资金1470万元,收缴银行卡12张、“网上银行客户证书”20个、现金5万元,查封汽车5辆、电脑7台。5月29日,公安部派人赴香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获取了大量有力的证据。

审 核:梁武  来 源: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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