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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量补助(双定补助)
2005-8-2  

 

       1、双定补助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城镇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不能经常参加生产劳动、生活

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在部队患精神病的退伍军人。

      2、调查核实。由区、县(市)民政局优抚股对双定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批准发证。区、县(市)民政局审核符合双定条件

的,批准享受双定补助,确定补助标准,发给《定期定量补助证》,双定对象凭证领取补助金。

审 核:admin  来 源: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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