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益阳 领导之窗 政务公开 互动平台 市民服务 企业服务 投资益阳 旅游休闲 东部新区
 
办理夫妻投靠申请落户
2007-3-30  
       (一)条件。对两地分居夫妻一方要求投靠城市配偶的,投靠人实际已在城市配偶处居住一定时限(一般为三年,以暂住证为依据),夫妻双方年龄均达到30周岁的(长沙市城区达到32周岁),准予在城市落户。
  (二)办理程序。由投靠人持本人申请报告、结婚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被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
  (三)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夫妻,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5年后方可办理配偶落户手续。

审 核:谢宁宁  来 源: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评论
相关链接
热点新闻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