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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投资兴业落户须知
2007-5-26  

    一、受理审批的单位:益阳市公安局
    二、审批项目:投资兴业落户
    三、审批条件:在市中心城区投资5万元以上,解决本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城市户口;投资10万元以上的,配套增加解决2个工作人员的城市户口;投资50万元以上的,配套增加解决10个工作人员的城市户口。
    四、审批的法律依据:国发[1998]24号、益政发[2001]7号
    五、审批的程序及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一)程序:市公安局户政科办证大厅直接受理、审批。(二)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书;2、申请人、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3、夫妻随迁需结婚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系直系亲属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系工作人员的须提交聘用合同书;4、女性年满15周岁未满50周岁,男性年满15周岁未满60周岁的育龄男女,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六、审批结果:市局户政科发放《准迁证》
    七、审批时限:手续齐全,一次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5元/证,湘价费字[2000]23号
    九、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户政科

审 核:龚征宇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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