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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成年人投靠父母须知
2007-5-26  

    一、受理审批的单位:益阳市公安局
    二、审批项目: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三、审批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可放宽至20周岁
    四、审批法律依据:国发[1998]24号《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五、审批的程序及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一)程序:派出所受理,分局户政科审核,市局户政科审批。(二)提交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2、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3、已满15周岁的育龄男女,由投靠人户籍所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独生子女证或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须出具学校的在校学习证明(含学生证、学生手册)。
    六、审批结果:市局户政科发放《准迁证》
    七、审批时限:手续齐全,一次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5元/证湘价费字[2000]23号
    九、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户政科

审 核:龚征宇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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