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须知
2007-5-26 14:17:00  

    一、受理审批的单位:益阳市公安局
    二、审批项目: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
    三、审批条件:大中专毕业生
    四、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益政发[2001]7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来我市投资兴业公民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在益阳中心城区落户问题的通知》
    五、审批的程序及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一)程序:市公安局户政科办证大厅直接受理、审批。(二)提交材料:1、全日制的大中专学校颁发的《毕业证》;2、《户口迁移证》;3、本人身份证;4、就业派遣证;5、有分配单位的提交分配单;无分配单位的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或与市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益阳市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户口关系托管协议书》。
    六、审批结果:市局户政科发放《准迁证》
    七、审批时限:手续齐全,一次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5元/证,湘价费字[2000]23号
    九、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户政科

审 核:龚征宇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相 关 链 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