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族变更须知
2007-5-26 14:20:00  

    一、受理审批的单位:益阳市公安局
    二、审批项目:民族变更
    三、审批条件:或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有误,或自己民族与父或母不同等
    四、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五、审批的程序及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一)程序: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二)提交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2、市(州)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3、因与父或母民族成分不同而需更改民族的,还须提交父或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此类申请人的年龄仅限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4、因收养原因需更改民族的,还须提交《收养证》和养父或养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微机信息卡)(此类申请人年龄仅限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审批结果: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同意变更民族。
    七、审批时限:手续齐全,一次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九、承办单位:派出所受理,分局户政科审核,市局户政科审批

审 核:龚征宇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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