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养路费
货车:每月每吨180元
客车:每月每吨200元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
二、货运附加费
货车:每月每吨30元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
三、客运附加费
省际班线营运客车60元/月/座;
市州到县市际班线营运客车55元/月/座;
县市区到乡镇或村班线45元/月/座;
乡镇到乡镇或村班线25元/月/座;
村到村班线5元/月/座;
旅游客车、租赁客车、其它无固定营运线路(流动)营运性客运车辆等的征收标准按市州到县市际班线营运客车的标准征收。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7号
四、交通规费缴费时间及滞纳金
缴费义务人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每逾期一日,收取应缴养路费额5‰的滞纳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