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季学校收费标准表
2007-10-25 11:33:00  

 

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收费标准表
单位:每生每期/元


注:1、除列表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伙食费和搭餐费不得同时收取。
    3、七年级使用绿色证书湘科版减少1.3元。
    4、四、五年级使用艺术的减少2.38元。
 

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非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收费标准表
单位:每生每期/元


注:1、个别学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新增收费项目和突破规定住宿费标准的,必须报省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杂费构成:(1)基本杂费小学90元,初中110元;(2)科技活动费小学1元、初中2元;(3)帮困保学费4元;(4)预防体检费4元;(5)小学一年级学生守则、学生证每生2元,初中一年级校徽、学生守则和学生证每生3元;(6)信息技术教育费,小学五年级以上学生25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和经批准由社会资金投资了电脑教育的学校,小学五年级以上的学生可在附表的“一费制”标准基础上增加信息技术教育费15元。
    3、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借读费每生每期加收50元。借读费不得跨学期收取。

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一费制”中作业本费标准表
单位:每生每期/元


 

益阳市二OO七年度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注:1、择校费限省、市示范性高中向符合规定的高一新生收取,收取了择校费的新生免收学费。
    2、表中“其它费”是指:预防保健费1元,科技活动费2元、帮困保学费2元、高一包括校徽及档案费1元。
    3、高中一年级学生选修了信息技术1、2、3,通用技术5、音乐2、美术2的课本费按实另计,选用体育与健教科版的学校减少2.78元,征订了生物必修1的加收11.8元。

审 核:谢宁宁  来 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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