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物价局公开办事服务承诺
2007-5-31 22:59:00  

  一、规范执法,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佩戴执法上岗证进行执法。不出示执法证和佩戴上岗证上岗的。执法对象有权盘询,拒绝检查,对责任人扣工资50元,并通报批评。

  二、办事公开,阳光操作。批文严格按一个窗口受理,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批文七日内办结,重要价格批文十五内办结,因价格部门自身原因未能一次性办结的实行上门服务,坚决杜绝随意批文,越权批费和暗箱操作的行为。主管科室违反规定越权批文一次,调换科长职位,两次以上实行免职。

  三、廉洁自律,严格执法。健全廉政制度,禁止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以权谋私;禁止收了费乱批文,牟取部门利益;禁止大案小处理,重案轻处理,说情不处理的做法。严惩影响物价队伍形象的人和事,对索拿卡要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轻微的调换工作岗位,一般的分流下岗,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把价格投诉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属职责范围内应处理的投诉举报在七日内办结,未及时办结的,每发现一起,扣经办人工资50元,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审 核:何志强  来 源: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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