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
2007-6-1 8:30:00  

    1、坚持执法人员着装、持证上岗,禁止着便装和不亮证进行执法,禁止临时人员和协税、护税人员执法。未着装执法者,每人次扣款20元;未出示证件执法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和管理;临时人员和协税、护税人员参与执法的,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主管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坚持办税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所有涉税事宜,只要纳税人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有效,保证按《益阳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指南及承诺》的规定办结。凡人为设卡、故意拖延、不按规定办结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或责令待岗,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坏影响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员执法资格和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坚持依法征税,文明征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征税,不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反规定的,取消直接责任人员执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坚持廉洁从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廉政规定的税务人员,一律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属税务部门法定职责范围的,不敷衍推诿,做到件件有结果;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或不处理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包庇、纵容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审 核:龚征宇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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