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人才问题尤为重要,人才决定大局,人才决定未来。2006-2010年是我市经济建设步入快速发展的关键五年。因此,在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背景与形势下,编制《益阳市人才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于充分开发利用我市的人才资源,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我市人才资源开发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市人事人才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实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初步形成了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格局,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一)基本情况
1、人才规模继续扩大。截至2004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总量达145000人。人才密度由“九五”末的 2.2%增加到3.2%。
2、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十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人才总量的比重由44%提高到65.1%,提高了11.1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占18%,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125人,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才占49.0%。
3、人才市场机制初步形成。为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革了人才流动工作制度,全市目前共有3430人实行了人事代理;全市现已建立7个综合性人才市场,呈现出日趋活跃的态势,2001年以来,仅市人才市场进场单位达240家,进场人数2万人次。
4、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依照《湖南省2000~2005年干部教育规划》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十一五”培训规划》的要求,在继续做好国家机关人员的初任、任职、转正等常规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特点,开展了大规模的内容新颖实用、方式灵活有效的培训。据统计,2000~2004年,全市人事部门共培训各类人员达57136人次,其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4875人次,计算机培训 20692人次,工勤人员素质教育培训14300人次,行政许可法培训7269人次,有效地提高了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城市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取得初步成绩。
(1)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大。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运行,公务员考录、培训、考核、轮岗交流、回避、竞争上岗等各项工作逐步规范,2000 年以来,全市公开招考录用国家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915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20人,科级干部142人;交流处级干部198人,科级干部 1647人。2000年以来,益阳市接受、吸引中央、省直单位和其它市(州)来益任职、挂职的县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0人。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 的基本思路,从2001年起,我市开始推行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到目前已经历了改革试点、探索经验、推介典型、制定政策、全面铺开等几个阶段,共有3000多家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80%,逐步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1、人才总量不足。“十五”期间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速9.7%,而人才总量年均递增只有7.6%,低2.1个百分点。人才密度为3.2%,比全省的4.47%低 1.2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全市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5.1%,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0.1%,与长沙2.9%、株洲0.64%有很大差距,甚至低于张家界0.23%和湘西自治州0.12%。
3、人才分布不合理。从行业分布来看,我市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教育行业人才占了58.1%,但科技人才仅占0.25%,农业人才也只占2.5%。科技人才严重不足,使我市原本薄弱的工业基础更加缺乏竞争力,农业人才的缺乏也直接影响我市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另外,非公有制企业人才严重短缺,2000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45%,而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才仅占全市人才总量的4.57%。
4、人才结构不合理。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务人数比例为3.3:36.7:60,初级职务人数比重大,人员相对富余,高级职务数比重小,特别是高、精、尖人才严重不足。
5、高级人才队伍状况堪忧,缺乏高新尖的学科带头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结构不合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过少。我市高级职称中,有研究生学历的仅19人,本科生1797人,其余为大专和中专学历者居多,而且还有一部分人未受过专业学历教育。
(2)年龄结构趋于老化,高级拔尖人才出现后继无人现象。2763名高级人才中,35岁以下的仅56人,36-45岁的1186人,45岁以上的1521人。近几年来,各学科很少有4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冒尖,每年能选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合适人选更是凤毛麟角。
6、人才流失情况严重。据统计,我市2000-2004年,调往外省、外市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966人,其中高级职称101人、中级职称470人、初级职称 1395人。
7、在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市场管理、人才合理流动和使用、稳定人才和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人才激励评价机制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不小差距,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性人才开发格局,人才资源开发没有形成合力。
(三)面临的形势
21世纪的今天,经济全球化、新技术革命、结构重组三大趋势将进一步发展,世界经济竞争的重点已从投资竞争转向人才竞争,国际国内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面对东部和沿海地区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吸引人才的倾斜措施,地处中部的益阳人才资源开发难度加大。但与此同时,我国加入 WTO后,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融合以及中央“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融合将进一步加深,为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结构调整带来了新的契机,为发挥我市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也为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的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二、“十一五”人才资源开发的指导方针、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为益阳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开放和发展为动力,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以观念转变和思路创新为先导,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以高层次人才、支柱产业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开发为重点,着力建设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五支队伍;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二)指导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核心,就是要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具体来说,就是要从战略的高度把握人才工作的方向,制定并实施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为经济建设服务原则。服从和服务经济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人才资源开发的根本目的和永恒动力。人才数量增长、素质提高和结构优化,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展开,要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阶段目标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减少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努力保持人才培养与使用、供给与需求的紧密结合和动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
3、增量与提质并重原则。我市人才资源开发不仅要注重数量的增长,更应注重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把开发重点转移到提高人才整体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不断提高现有人才的素质,努力造就一支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4、培养和引进并举原则。本土人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是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的最基本、最主要的途径;引进外地人才特别是引进外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是解决人才短缺增强人才活力的重要举措,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导向与协调作用,正确处理好本土人才与引进人才的关系,高质量地开发市内市外人才资源。
5、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人才资源开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多个环节,包括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多支队伍,因此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同时,要集中有限资源和力量,对那些事关人才资源开发全局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突破,以此推动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全面开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 “十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十一五”期间益阳人才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1、加速扩张人才总量。国内外专家研究成果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要实现经济腾飞,先决条件是人才密度必须达到8%。益阳经济要腾飞,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增加人才总量,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的年增长速度达到9%,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2.31万人,人才密度超过4.9%。
2、大力调整人才分布。按照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在一、二、三产业间的分布,到2010年一、二、三产业拥有人才的分布调整为10.7:18.8:70.5。充实和加强区县(市)及以下基层的人才队伍,重点是加强区县(市)及以下企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区县(市)的产业特点,努力扩大基层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人才总量。
3、加速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力争到2010年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三个职称级别的结构比例达到10:30:60。
4、努力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十一五”期间,我市人才队伍要实现质和量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加快本市高学历人才的教育培养,力争到2010年,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55%左右,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达到25%左右,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达到1000人,占0.5%左右。
5、组织实施好“151人才工程”。即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培养出10名以上具有国内、50名以上具有省内、100名以上具有市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6、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继续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突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营销管理、种养能手、能工巧匠4类人才为主体,指导县乡村分别制定联系、培养、选拔实用人才的具体计划;大力推广桃江经验,在乡土人才中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对取得技术职称和高技能等级的实用人才,优先提供培训机会和项目、技术、资金支持;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表彰活动,以典型引路,推动农村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围绕建设农业产业链,组建为农服务专家团(组),逐步把全市的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网络建立起来。
7、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努力营造民营与国有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人事人才政策环境。二是坚持人事部门直接联系重点企业的做法。三是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逐步提高他们在出市培训、优秀专家选拔表彰、进入职称评委库等方面的比例。
8、突出发展重点部门人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引进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新材料、食品加工、医药专业高、中级人才和高新技术人才。
9、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要求,党政机关进人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完善年终考核制度,使其更为简便、合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实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制,试行委任和聘用相结合的新的任用制度,打破职务终身制,实现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认真实施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保证公务员廉洁高效从政;改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开展主办、辅助岗位分类管理的试点;认真实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三、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不断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各项管理制度。
1、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有文凭论、不唯文凭论”的原则,把选拔使用人才的学历、资历取向转变到能力、业绩取向上来,实行“土博士”、“洋博士”同等对待的原则,用好精英人才的精英阶段;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做到“唯才是举、唯才是用”。进一步破除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由人才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实行聘用制;各财政全额及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性收费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
2、改革职称制度。按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的原则,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体系,大力推进非国有企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心和“评委会专家库”,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审、单位聘用”评聘分开的新模式。对高层次拔尖人才实行职称政策倾斜,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不受资历、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对表现突出,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的可确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可直接确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确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⑴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权,贯彻“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人才倾斜的机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现行的财政直接统发到个人改为按职工工资总额统发到单位,再由单位重新分配。其中,职工工资固定部分原则上保留,活工资部分及单位岗位效益工资由单位根据职工工作数量、质量、效益、贡献等情况自主分配,允许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鼓励专技人才跨单位、跨部门参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业余兼职等。积极推行科技承包合同制。对专技人才在职务科技或管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可提取税后利润的5-10%给予奖励;对科技发明、专利和知识成果经评估后可作为注册资本。
4、对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津补贴。对已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被聘任上岗、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300元,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为鼓励和鞭策科技创新,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可适当提高津贴待遇。
5、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专技人才。
⑴鼓励专技人才以专利、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分配比例由单位和本人商定。对利用业余时间来我市开展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所获收入受法律保护。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创造效益,按该项目效益的10-20%给予一次性奖励。
⑵优先解决科研立项及项目资助经费。
⑶对在经营管理和学术、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家三等以上、省二等以上、市一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优秀人才,给予每人5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给予一次性重奖,并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6、鼓励人才向工农业生产一线流动
(1)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专业对口、有工业企业管理经验的国家公务员、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2-3年),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所在企业可适当给予津、补贴。为企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挂职锻炼期满,回原单位工作。
(2)县以上(含县)教育、卫生、农、林、水等事业单位中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要轮流到乡镇对口支援,时间1-2年。在乡镇工作期间,可浮动上调一级工资,满五年的,浮动工资可以固定。
(3)定期组织科技、文教、卫生“三下乡”活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要制订科技扶贫计划,确定科技扶贫联系点,广泛开展科技扶贫活动。已创造效益的用人单位应提取适当比例给予奖励。
7、建立人才开发使用保障机制。尽快制定《益阳市人才开发使用保障办法》,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失业、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加强人才引进的宏观调控和机制创新,把政策取向从一般的优惠待遇调整到着力营造新的机制和环境上来,刚柔并举引进人才和智力。
1、人才引进的重点和方式。引进紧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引进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城市规划、投资咨询专业、新材料、食品加工、医药等专业高、中级人才。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更新引进人才的思路和方式。可采取调入、聘用、租赁(借用)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兼职或参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入股、技术咨询及领办、自办、合办、承包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人选名单,填报《引进人才审批表》,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考察批准,用人单位与人才本人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合同后,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引进人才管理范围,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⑴接收紧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企业、农林水一线工作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给毕业生安家补助费,本科生每人1万元,研究生每人3万元。高等院校、医院、科研所接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由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不低于3万元和8万元。党政机关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接受所需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由同级编制、人事部门据实下达编制和进人计划。取得硕士学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安排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担任正处级单位行政助理。
⑵引进人才到我市安家落户的,由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万元,正高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比照)。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的,单位安排临时住房,并给予差旅补贴。按照引进人才技术职称和贡献大小,工资可上浮2-5档。
⑶引进人才的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并优先解决落户及入学等问题,有关部门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符合就业条件的,优先解决就业。
⑷引进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和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贡献突出的优秀拔尖人才,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破格申报晋升职称,列入专家管理及人才选拔范围,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积极吸纳、储备本地人才机制
目前,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把着眼点放在留住、储备本地人才上,尤其要开发利用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人才资源。
1、从2006年起,有计划地选派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主任助理、团支书等),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经过2-3年实践锻炼,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有培养前途的选派生,经考试考察可充实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可自主接收;差额事业单位接收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增人不增资的前提下,不受编制限制。
3、为解决我市工业企业人才匮乏问题,一是对交通、机电、造纸、医药、机械、装备制造等与经济建设直接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由政府人事部门联系对口安置到有关企业单位。二是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会同教育、经委、国资局和有关企业与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签订对口定向委培合同,选送一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到高校深造,企业适当资助,学生毕业后回企业工作,约定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赔偿,档案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人才中心代管。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由政府人事部门发给《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证》,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分流或下岗人员从事同类工作的相应优惠政策。
(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是实现人才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高水准的培训基地。在办好湖南城市学院的同时,面向益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通过合并、联办、划转、重建等形式,加快中高等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调整,争取在3年内建立高效有序、布局合理的职业教育体系。调整现有大中专院校的专业设置,提升人才培养层次、优化人才培养方向,努力解决我市目前人才分布与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矛盾,造就一大批适应益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实用型人才。
2、加大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加快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发展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建立具有益阳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强化“三支队伍”(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培训,使继续教育成为各类人才的终身教育,把益阳建设成“学习型”的城市。
3、实施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在人才发展基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人才培训基金,采取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方法解决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训经费。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选派年轻科技骨干和管理骨干到国内发达地区、港澳地区或国外进修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益讲学、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合作,力争五年内我市培养30名左右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家。
(五)创新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加速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深入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的局面,把“单位人” 变成“社会人”;完善人才的辞职辞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建成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人才资源配置中心。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人才流动基本在人才市场实现、人才需求基本上在人才市场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在人才市场落实就业岗位。
2、搞好人才市场信息化、社会化服务。办好办活每月人才招聘会,条件成熟后,也可举办人才夜市和专业人才专场招聘,凭借新闻媒体和益阳人才市场网站,不间断地发布全市人才需求、人工成本、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类人才工资标准等相关信息,通过及时准确的人才供求和人才市场相关信息,盘活人才存量,调剂人才余缺,引导人才流向,调整人才分布与结构。
3、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抓紧建设区县(市)人才市场,在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的同时,研究探索并逐步建立行业和专业人才市场,推动人才市场向信息网络型发展,建设功能较为齐全的网上人才市场,“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市人才市场的计算机联网,建立覆盖全市并与国内大中城市联网的人才信息网络和信息库,以及在全省和周边省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人才网站,使人才市场逐步由单纯的集市型发展成为集市型和信息网络型并举的市场体系。加强与周边市场及国内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合作,增强我市人才市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
4、加强人才市场监督和管理。要规范人才市场运作,明确人才市场供需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人才的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六)设立人才开发基金,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1、基金使用的范围:⑴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⑵资助市管优秀专技人才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或外出考察学习;⑶走访慰问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⑷表彰、奖励人才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⑸开展人才工作研讨活动。
2、基金的筹措渠道:⑴市财政拨款。⑵接受社会捐赠。⑶专业技术人员缴纳。
3、基金的管理:人才开发基金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审计监督。
益阳市人事局
(核稿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波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