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08](拍)01号(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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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界址、
空间
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要点 |
使用
年限 |
土地
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 价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
付款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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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拍
01号 |
银城大道东侧,杏花路南侧 |
104201.38m2(约156.30亩) |
主要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使用性质:居住 |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土地未平整,有建构筑物待拆迁 |
红线内土地平整,红线外“三通” |
1500 |
594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现场由拍卖师视具体情况定 |
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以上地块,起拍价均不等于底价,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有意竞买者,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到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有关情况,并在报名期限内: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法人身份证;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参与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30日,到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11日——2008年4月30日下午4时整,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下午4时整(以到益阳市财政局指定的竞买保证金专户帐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4月30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地点: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出让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10:00。
七、本次出让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康富北路105号)
联系电话:0737-4228172
联 系 人:谢先生、张小姐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