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益国土告字〔2008〕05号
2008-4-17 11:18:00  

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08](拍)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界址、

空间

范围

面积

(m2)

用地

性质

规划要点

使用

年限

土地

现状

交地

标准

 

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付款

方式

[2008]

 01

银城大道东侧,杏花路南侧

104201.38m2(约156.30亩)

主要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使用性质:居住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商业40年,居住70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土地未平整,有建构筑物待拆迁

红线内土地平整,红线外“三通”

1500

5940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现场由拍卖师视具体情况定

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以上地块,起拍价均不等于底价,出让契税、印花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有意竞买者,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到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有关情况,并在报名期限内: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法人身份证;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参与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411日至2008430日,到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08411日——2008430日下午4时整,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430日下午4时整(以到益阳市财政局指定的竞买保证金专户帐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

430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地点: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出让时间:200858上午1000

七、本次出让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康富北路105)

联系电话:0737-4228172

联 系 人:先生、小姐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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