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二、研究提出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和职高以及研究生招生计划,自学考试计划。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各级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八、拟定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人员编制和统配物资设备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九、检查和监督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十、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一、做好市直教育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 核:admin 来
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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