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经济委员会
2006-7-30 15:33:47  

  益阳市经济委员会(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调节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工作部门,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市经济委员会与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科(电力科)、产业政策与政策法规科(研究室)、企业科(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科、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科(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监督办公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交通科(市联合运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铁路专用线管理办公室、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工业行业管理科(黄金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非公有制经济党建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等11个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宏观经济中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工业系统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地方配套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工业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三)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节能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工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研究和指导工业体制改革,参与组织产销衔接的重大商品贸易活动。
  (五)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参与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措施;指导推进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装备研制;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七)组织指导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并实施行业管理。
  (八)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质、外贸货运运输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措施,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十)负责管理原轻纺、机电、煤冶、化工、建材行业办的离退休人员和国有资产;负责市经济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
  (十一)归口管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办公室、市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市节能服务中心、市新技术推广站。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 核:admin  来 源:市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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