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的行政执法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工作,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执法指导科、执法督察科等6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承担其行政处罚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三)负责在市城市规划区执行房地产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区认真履行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管理各区行政执法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的调整配备。
(六)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及行政处罚。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占道经营管理及行政处罚。
(八)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土石方调配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