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政督信函〔2008〕10号的情况汇报
2008-5-12 17:37:00  

省政府督查室:

  收到贵室转来的“省长信箱”颜旭章上访信(湘政督信函〔2008〕10号)后,益阳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大通湖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2月3日,大通湖区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就颜旭章反映的农民生产状况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颜旭章及家人基本情况

  颜旭章,男,1985年12月出生,1990年12月随其父亲颜白岩、母亲刘友妮、哥哥颜旭胜从安化县木子乡陈家村迁居金盆镇大东口村(一直没有办户口迁移)。2003年,颜旭章在金盆镇中学初中毕业,随后到大通湖一家电脑培训学校进行了短期培训,2005年到广东中山打工至今。打工期间只有2007年国庆节回家探亲3天。

  二、颜旭章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调查组就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调查走访了颜旭章父母和大东口村部分群众。

  (一)关于“在大通湖区金盆镇大东口村,现不但种田没有补贴,确另收280元一亩的承包费用”的问题。

  2006年,颜家在大东口村耕种土地面积14.7亩,其中责任田4亩,优价经营田4亩,竞价经营田6.7亩。实际收费标准为责任田80元/亩,优价经营田195元/亩、竞价经营田230元/亩。2007年,颜家耕种土地面积12.9亩,其中责任田4亩,经营田8.9亩。责任田土地承包费标准为10元/亩,另按人平15元缴纳了“一事一议”筹资;经营田按100元/亩上交土地租赁费。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通湖区对2006年和2007年收取的土地租赁费进行了清退,清退标准为:2006年责任田收费每亩高出30元部分,经营田租赁费每亩高出100元部分;2007年责任田收费每亩高出10元部分,经营田租赁费每亩高出100元部分。颜家2006年应清退金额1451元已全部到位,2007年责任田和经营田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粮食直补、油补、良种补贴均由区财政直接打入颜家直补卡,卡由颜家持有。

  (二)关于“肥料也在呈不断上升趋势,现在各种肥料价格:尿素90元/包,碳铵30元/包、磷肥30元/包”的问题。

  调查走访了部分农户和农资经营商店。大通湖区农资市场尿素价格一般为74元/包,2007年12月最高达到84元/包,但维持时间不长;碳铵26.5元/包;磷肥22元/包。

  调查组调查了解的这些情况已与颜旭章父母沟通并得到确认,同时大通湖区还将这些情况于2008年2月4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了信访人颜旭章本人。

  大通湖区是由原益阳市属四大国有农场改制而成的,土地属国有性质。近年来,益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惠农政策,农民负担不断减轻。2007年,大通湖区深入落实国办发〔2006〕25号、湘政办发〔2007〕40号和益税综改〔2007〕9号文件精神,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是将超标准征收的土地承包及租赁费用全部清退。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区已清退到户资金4400多万元。颜旭章给“省长信箱”写信反映大通湖区农民种田的有关问题,其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他长年在外打工,对家乡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但农资价格较高、上涨较快的情况属实,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保持广大农民的利益。

  今后,益阳市和大通湖区将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政策,切实抓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8年,大通湖区对责任田实行“零负担”,对当地农工和农民从国有土地资源经营公司承租土地的,租赁费标准一律不超过80元/亩。同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鼓励广大农户积极发展生产,提升土地种植效益,鼓励更多的像颜旭章一样的有志青年回乡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审 核:邓俊希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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