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2007-6-6 8:46:00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多人(一般为5人以上),集体违反法律法规并严重影响办公、交通、治安等秩序的行为。根据全市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总体方案,为了认真履行公安机关职能,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稳定工作基本方针,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处置策略,确保党政机关、重点目标、要害部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全市交通秩序、金融秩序、办公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多种矛盾汇合,使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或敌对势力插手,使非政治性问题演变成对抗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指挥部,杨琪君任指挥长,邓建强、罗从先、周建安、蔡波才、刘新民、郭陆武任副指挥长,郭光保、张正怀、秦建辉、谢永红、李克良、曹建武、王广辉、陈国华、王祥、詹望彪、鲁焕文、符澍凌、蔡丽君、唐文华、胡敬昌、陈抗青、张慧、李虎、祝辉珍、李平互、张凤阳、邓惜春、王祥国、高雨田任指挥。指挥部市局指挥中心,由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鲁焕文负责对外联系,收集反馈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达任务。

三、处置原则

在“区别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原则下,要突出坚持四个原则:

1、教育疏导的原则。在处置过程中,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劝散群众、防止现场秩序混乱和事态扩大为目的,通过疏导解释、广播喊话、播放通告、散发法制宣传资料等法律宣传手段,向现场群众讲明道理,教育群众明辨是非,不信谣传谣,要争取和团结大多数群众,分化、瓦解和孤立少数,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和妥善处置的目的。

2、依法处置原则。要提高法律水平,讲究处置策略,尊重和保护群众以合法形式表达意愿的权利,对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要以《刑法》、《集会游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要处置依据,根据事件的性质、范围、缓急程序、危害后果依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

3、慎用警力、武器警械和强制措施的原则。要在认真区分情况、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的基础上,以维护稳定为根本目的,决定是否使用,使用多少和如何使用警力。要严格控制使用武器,既要防止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扩大或深化成局部动乱,也要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群众不满导致矛盾激化。

4、分层次处理的原则。一般群体性事件应由党政领导做工作,公安机关可派便衣民警掌握情况,派少数着装民警维护现场秩序;对较大群体性事件,要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发生打砸抢烧等事件,要及时获取证据,依法果断处置。

四、警力部署及任务

1、现场处置组

指挥:周建安

第一梯队:负责人:刘和平、李克良、谢永红、陈国华、曾独明、刘晓波、晏晓辉。警力包括治案支队15人(便衣5人)、经侦支队5人(着装)、监管支队5人(便衣)、禁毒支队10人(着装)。事件发生地公安分局15人(便衣10人),共50人(其中着装民警30人)。接到处置命令后,上述负责人率本单位民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治安、禁毒、经侦支队力量组成隔离圈,将参与者与围观群众隔离,迅速控制事态,全力维护现场秩序,并配合有关部门做群众劝散工作。

第二梯队:负责人;张凤阳、李平互、邓惜春、张正怀、晏梓燕、王祥。警力包括赫山分局40人(便衣,其中女子小分队10人),资阳分局20人(便衣,其中女子小分队10人),朝阳分局10人(便衣),刑侦支队20人(其中便衣和着装民警各10人),治安支队10人(着装),市局女干警小分队10人(着装),共110人(其中着装30人)。第一梯队出动后,第二梯队必须迅速集结,在接到指挥部(经市委书记及省公安厅批准)发出的增援命令后,上述负责人率警力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与第一梯队民警一起加固隔离圈和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指挥部命令执行任务。

第三梯队:在两个梯队工作受阻的情况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省委批准,由市总指挥部调动市检察院40人,法院40人,司法局20人,国家安全局20人,武警40人,消防10人及市局机关50人,赫山分局40人,资阳分局30人,朝阳分局10人,共300人组成第三梯队进行处置。

2、交通疏导组

指挥:罗从先

负责人:秦建辉、姚舜

警力:原则上以阻塞地段所在区域的交警直属大队派出不少于30名的警力,相应直属大队长具体负责,交警支队根据需要调遣支队机关和其他直属大队警力增援。

任务:接到处置群体性事件命令后,上述负责人率警力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在其他警种进行现场处置的同时,根据需要在一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交通指挥和车辆流向具体分6种情况:⑴如果市委机关门前路段被阻塞,关闭桥南至市一中路段,指挥车辆经桥南-金山路-朝阳路-康复路桃花仑或经桥南-粮运路-滨江路-大桃路-桃花仑.如果市政府机关门前路段阻塞,关闭市一中至桃花仑路段,车辆从桥南或市一中绕道滨江路-大桃路-桃花仑。如果市委、市政府两机关门前路段同时阻塞,关闭桥南至桃花仑路段和康富路,车辆从桥南-粮运路-滨江路-大桃路往桃花仑。⑵如果资阳区委、区政府机关门前路段阻塞,指挥交通流向为:避开阻塞路段,经三益街往迎春路或经资江路-人民路-五一路-桥北。⑶如果赫山区委、区政府机关门前路段阻塞,指挥经过该路段的车辆绕道通过。⑷如果朝阳开发区区委、区管会机关门前路段被阻塞,指挥经过该路段的车辆绕道通过。⑸如果上述机关大门被堵,安排相应警力指挥进出车辆从机关院内其余门道通过。⑹如两座大桥被堵一座,则可采用设立临时提示牌等方式疏导车辆从另一座大桥通过。在两座大桥都被堵的情况下,要力争三桥先行畅通。在五里堆交叉路口,朝阳东路被堵的情况下,如果疏导工作无效,可以按程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同意后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指挥过境车辆经桃江方向或高速公路通行。如果是其他路段被堵,则对被堵路段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疏导车辆的方法,可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求任何无关车辆不得在现场停留。同时,还要加强外围路控,防止外围道路和街面交通阻塞。

3、调查取证、宣传组

指挥:邓建强、郭陆武

负责人:曹建武、王广辉、夏国熙、刘新华、陈抗青。市局国保、技侦、文保、刑侦等科队及赫山、资阳、朝阳三个分局相关科队应立即组织力量着装前往,进入现场人群,负责对骨干分子和闹事策划者、组织者的发现控制,对趁机参与打砸抢烧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秘密取证,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为打击犯罪提供依据。

市局、分局两级公安法制部门要派出8名善于做宣传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民警与司法局配合向现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利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播放有关通告,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指出参与冲击国家机关,进行打砸抢、阻塞交通等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劝导、警告、阻止参与人员立即停止过激行为,限时离开现场,策应疏导处置工作。

4、后勤通讯保障、外围秩序维护组

指挥:蔡波才、刘新民

负责人:蔡丽君、张慧、吴抗保、龙日荣、郭清平

任务:获悉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赫山、资阳、朝阳三个分局要立即派出警力对辖区内可能声援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摸底,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外围的预防、疏导和和稳定工作,防止事态规模扩大。市局、分局两级公安行装和通讯部门,负责参战警力的装备、器材等的配发工作,保证整个处置系统通讯联络畅通,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

五、注意事项

1、统一认识,积极投入战斗全体民警必须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充分看到这类事件的严重危害,以服从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出发点,以服从法律,服从命令为天职,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工作。

2、所有参战民警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非指挥同意,一律不准携带武器和警械。要忠于职守,谨言慎行。抓人过程要避开事件高潮,在事件冷却之后或在人群集聚之外实施抓捕,并且尽量做到少抓人。

3、要深入落实情报信息责任制,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各个阶段都要做到信息为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目标,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单位内部。

4、担负现场处置任务的民警要以便衣为主。通过尽量使用便衣民警来减少群众的对立情绪,做到内紧外松,便衣民警要深入人群,与群众打成一片,及时收集情报信息,密切注视事态进展,严格控制为首人物。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便衣民警要与着装民警密切配合,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5、要严格按程序请示报告。对基层党政违反规定指派公安机关出警处置或参与其他非警务活动的,应当讲清情况,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应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和现场实情,建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亲临现场,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做疏导化解工作。

6、讲究警容风纪,严格执法,文明执勤。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切忌言语粗暴,授人以柄,确保整个处置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审 核:值班室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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