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2007-12-11 9:48:00  

益政办发〔2007〕2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益阳市“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1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05〕1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地震活动概况及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地震活动概况和地震趋势
    洞庭湖盆地是湖南的多震区。据史料记载,湖南自1500年至1904年四百多年间,一共发生MS≥4.75级地震20次,洞庭盆地占了12次。我市地处湘中北雪峰山古陆隆起与洞庭湖坳陷的交接部位,总体地势由西南的中低山脉向北东过渡为洞庭湖湖滨平原。属华南震区北部。地震地质复杂,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既有控制洞庭湖凹陷断块边界的活动大断裂,又有断块内部的活动性断裂带,具备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是我省地震重点监视区。我市有记载的历史地震59次,最大的一次为1509年发生在益阳-槐奇岭的4.8级地震。2004年3月至12月在岳家桥附近发生ML2.6、ML2.4级地震5次。2004年7月在我市城区发生了一次ML2.4级地震。根据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般规律分析,我市发生中强地震的潜在危险正在逐渐增大。
    (二)现有工作基础
    1、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2、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成立了执法队伍,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防震减灾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3、抗震设防监管和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有效开展,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有所增强。
    4、区县(市)成立了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还不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淡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2、区县(市)地震工作机构不规范。虽然各区县(市)有专人负责地震工作,但机构还不很完善,人员也是科技局干部兼任,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3、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环境较差。短临地震预报缺乏经验,地震基础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4、城乡总体抗震防灾能力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存在不少地震安全隐患。目前,有50%以上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部分城镇建筑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审批。
    5、紧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应对破坏性地震的经验不足。城市避难场所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尚未落实到位,震害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地震灾害的快速评估体系尚未建立。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防、抗、救并重,以防为主的科学发展思路,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2、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地震灾害的特点,对天然地震与工程诱发地震防范兼顾,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整体推进,做到防震减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3、持续发展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继承与发展并重,在“十五”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延伸、拓展和完善,按照“十一五”社会需求与可能安排。
    4、前瞻性原则。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阶段性目标与长远性目标相结合。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前提下,适当超前规划未来,为今后发展留有空间和接口。
    5、资源共享原则。既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本系统的技术优势,又要认真考虑吸收相关行业的成果,乃至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既要合理整合本市资源,又要有效实现与省及周边市州的信息共享,达到整体效益的提升。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工作目标:在“十五”的基础上,基本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市、区县(市)政府所在城市、洞庭湖周边城镇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综合能力,所有城镇新建工程基本做到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60%以上的新建农村民居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三大战略要求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1)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建设好安化数字化地震台。
    (2)完善地震数字前兆台网建设,增建桃江、沅江、安化地震前兆数字观测点。
    (3)建立我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专业信息网络。
    2、优化改造益阳地震台观测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大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力度,确保获取及时、可靠、连续、准确的高质量地震观测资料。
    3、健全我市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加大地震行政执法力度。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完善宣传教育网络,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4、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抗震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工程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强化工程抗震措施,确保各类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工程抗震能力。
    5、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制定农村民居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民居抗震实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制订农村民居建设技术标准,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提高我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整体水平。
    6、建设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完善全市各级地震应急预案。
    7、建立全市地震救援体系。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1)建设和改造数字测震台和数字前兆台。根据我市所处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调整和优化地震测震台和前兆测报点的建设。建设安化数字化地震台,新建桃江、沅江、安化地震前兆观测站,完成湘深21井(沅江志成乡)、秀峰湖(赫山区)、泉交河(赫山区)、中鱼口(南县)等四个地震前兆观测站的改造。
    (2)建设地震信息网络。在各区县(市)建立信息节点,实现地震观测数据、震情、灾情的快速传输和资源共享。
    2、优化改造益阳地震台观测环境和工作条件。划定地震台保护范围,设定保护标志,加大保护力度,防止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事件发生。
    (二)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
    1、加强震灾预防基础工作。
    (1)开展建筑物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对抗震性能差的各类危旧建筑物进行改造或加固。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
    (2)将防震减灾内容纳入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地震安全规划,将地震安全研究成果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逐步推广。
    2、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重大建设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市本级建设1个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每个区县(市)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4、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编制“益阳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洞庭湖周边城镇、部分区县(市)乡镇率先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实施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三)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
    1、建立地震应急技术系统。
    (1)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市级防震减灾应急指挥系统,增加地震现场指挥功能,实现地震现场与省级、市级指挥中心实时连接。逐步建立区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2)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包括人口、经济、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建筑物类型、医疗设施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3)配置地震现场工作装备。配备包括交通工具、GPS定位仪和流动数字地震监测仪等设备,为现场工作提供现代技术条件支撑,切实提高地震现场工作能力。
     2、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正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检查,适时组织应急演习,检测反应能力。
    3、建立市级地震救援队伍,完善社会救援联动机制。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市级地震救援队伍,购置地震救援设备、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完善地震灾害救援社会联动机制。
    4、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各行业制定有关行业规划时,要注意与本规划相衔接。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保障与监督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援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工作和成长的环境。实施“人才工程”,有计划地选送优秀的年轻科技人才到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培训、短期工作。积极推进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聘请知名专家讲学或短期指导工作。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有重点的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的后续发展。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五)加强检查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制度和措施,依法履行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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