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2008-4-22 9:55:0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代市长  胡衡华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常务副市长  贺  新
    协助市长管理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征管、物价、统计、政府法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地方志、老龄、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保密方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武警、消防、信访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副市长  蒋跃建
    负责科技、对外联络、经济协作方面工作。
    联系科协工作。
    副市长  黄加忠
    负责交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防空建设、城建投资方面工作。
    副市长  伍晓芹
    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外事侨务旅游、台湾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方面工作。
    联系妇联、共青团、文联、作协、侨联。
    副市长  夏启光
    负责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粮食、金融、证券、保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信用社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联系红十字会、贸促会、个私协会。
    副市长  肖  彬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供销、移民、扶贫、气象、水文、农村“两会一部”清理整顿方面工作。
    联系残联工作。
    副市长  徐云波
    负责工业、招商引资、信息化、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电力、盐业、烟草、邮政、通讯、石油方面工作。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益阳火车站工作。
    副巡视员  汪  华
    负责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副巡视员  李常光
    协助负责有关重点项目建设。
    党组成员  副厅级干部  曾宪军
    协助负责有关重点项目建设。
    副巡视员  张金云
    协助负责有关重点项目建设。
    市长助理  彭建忠
    协助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协助负责公安、行政司法、武警、消防、信访方面工作。
    市长助理  杜建国
    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
    秘书长  罗智斌
    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管理财政税收、监察、审计、机构编制工作。
    党组成员  袁国军
    负责市监察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陈本佳
    负责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1日印发

审 核:何志强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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