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2007-10-26 10:49:00  

益政发〔2007〕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业态水平明显提高。但从总体来看,我市流通业的发展仍处于滞后状态,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企业规模偏小,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目前,国内分销市场走向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迫切要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机遇,加快商贸流通业态转变,努力建设现代流通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以增强流通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完善市场体系,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商贸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2%以上,力争2010年达到210亿元以上。打造一批限额以上的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建设好一批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特色大市场,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提高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认真实施和完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发展社区商业,推动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
    三、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步伐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特色突出,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老字号企业,运用商品、商号、配送、经营管理等优势,发展特许经营、专业连锁和自由连锁。引导连锁经营逐步向生产资料、家政服务等行业拓展。支持各类流通企业在社区设立连锁便利店和连锁便民早餐网点,引导现有的社区网点加盟连锁,形成贴近居民生活,服务功能强的密集型零售终端,保证居民消费方便、安全、放心、实惠。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在“十一五”期间,依据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以交通运输枢纽为依托,建设三大物流基地。
    1、银城生活性物流基地。在银城大市场北部,长常高速公路益阳南入口处,以湘运公司物流中心为依托,利用银城大市场的商业优势,建设一个满足市民日用消费品需求的生活性物流基地。
    2、益阳综合性物流基地。在石长铁路与洛湛铁路交汇处附近合适的地方,以火车东站为依托,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物流基地。
    3、泥湾生产性物流基地。在资江三桥南岸,以千吨级码头为依托,建设公路、水运货运枢纽型生产性物流基地。
    (三)加快中心城区专业特色大市场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以中心城区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与我市经济资源、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特色大市场。
   1、以中心城区赫山华联商业街为载体,整合全市茶叶资源,高标准、高起点、高档次开发建设好湖南省益阳茶业大市场。
    2、以团洲蔬菜市场为基础,通过标准化改造,将其建设成为交易环境优良、设施设备齐全、经营管理规范的益阳市农产品批发大市场。
    3、以香港城建设为契机,建设好中南纺织品专业大市场,吸收桃花仑内衣市场原有的经营户和我市大部分纺织工业企业入驻,同时引进江苏、浙江部分纺织企业参与经营,以此作为占领中南市场,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纺织产品交易平台。
    4、建设好名牌、品牌购物中心。
    (四)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相适应的原则,构建农产品购销网络、农村日用品消费网络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网络。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家店”的建设步伐。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利用管理、货源、技术优势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十一五”期间,建设标准化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2000家,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65%的行政村,逐步建立以连锁超市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集生活消费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的农村市场网络。
    (五)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把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实现形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大力提倡政府网上采购。建立集信息采集与披露、网上洽谈交易、支付、认证为一体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商务门户网站。“十一五”期间,全市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全部上网设立网页,30%以上设立网站,有条件的连锁、物流企业要在商品购销、物流配送和信息处理等方面加大信息技术的运用,积极探索传统零售方式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提高网上交易比例,促进银企合作,推广信用卡消费,扩大刷卡结算覆盖面。
    (六)扩大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加大商贸流通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来我市设立地区总部、连锁店和物资采购配送中心,引进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打破地区封锁、内外贸分割和行业分割,促进各种市场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动。加强与长株潭城市群的商贸合作,搭建湘中西商品物流平台。
    (七)完善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加大网点规划的执行力度。建立大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重点规划好城市中央商务区、区县(市)中心商业圈、商业特色街(专业市场)和乡镇(社区)商业点四个层次的商贸市场网络。沟通城乡商贸流通,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合理、功能齐全的商业体系。规范建设集购物、饮食、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富有地方特色的商业步行街,打造城市繁荣的新亮点。与此同时,在完善配套原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本着进一步方便居民消费,促进经济繁荣的原则,由益阳高新区、赫山区于近年内分别在梓怡小区、龙岭工业园和会龙山社区新增建设好农贸市场。
    (八)构筑新型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坚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发展相结合,建设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大中型区域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构筑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培育发展大型区域性农产品龙头企业,推动贸工农一体化,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创建名牌农产品,通过举办展销会、交易会等方式,积极向外推介,实施名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体系建设
    (一)加强市场行政监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对市场进行有力监管。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协同配合,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有序发展典当、拍卖、成品油、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行业。加强对特殊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二)建立健全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资料和肉类、粮油、食盐、食糖、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检测网络,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
    (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贸流通业诚信建设,大兴“诚信经商”之风。鼓励商贸流通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推进商贸流通业信用分类试点,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规范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
    五、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总协调,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协调、制订和落实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共同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二)鼓励优势企业发展。全市每年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当年实缴地方税收(主业税收)位居前列的企业,可根据贡献大小,由纳税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的项目扶持。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培育流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包括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专业特色大市场建设,重要商品储备,应急调控和市场监测给予相应支持。从2008年起市本级安排一定的流通业促进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县(市)也应安排相应专项资金,作为国家配套资金和省级引导资金的补充。
    (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和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业产品凭出售方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库、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流通企业购置的信息化系统设备、软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对新建大型连锁经营的流通企业以及新办的物流企业、餐饮连锁企业,报税务部门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对符合统一纳税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新入驻中心城区专业特色大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针纺织品专业市场、茶叶专业市场、农业机械产品交易专业市场、水产品批发专业市场的经营户符合现行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有关地方税收。
    (五)给予规费优惠支持。今后在中心城区经批准新建和改造达标的专业特色大市场,从正式营业起,对其入驻经营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最低标准收取工商管理费,服务性收费按不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办理各种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只收取登记注册费和证书工本费;凡进入市场的经营户,其子女入学、入伍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业与工业企业水、电同价。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办理各类证照手续,由总部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统一办理,统一年审,各分部可持总部批准文件或证照到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可由分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商贸流通企业人才的引进。开展商贸流通业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竞赛,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政府办

 
  相 关 链 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