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周国旗詹友良龚政军三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命令
2007-4-21 9:32:00  

益政人〔2007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经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并严格按照有关评奖条件和程序组织进行考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分别在2006年度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周国旗、詹友良、龚政军三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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