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人〔200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从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经单位民主推荐,社会各界投票,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审查,龚遐阳等10名同志被评选为我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公安民警”。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被评选为我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公安民警”的龚遐阳等10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益阳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公安民警名单
龚遐阳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
蔡义恒 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彭建文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汪学著 桃江县公安局花果山派出所所长
孙卫球 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沧水铺派出所所长
罗召辉 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千山红派出所所长
张常青 沅江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
熊宇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梁森林 安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郭 鹏 市公安消防支队沅江中队一班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