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桃江县张亮荣等10位同志记二等奖励的批复
2008-3-5 14:55:00  

益政人〔2008〕7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审批我县抗冻救灾记二等功人员的请示》(桃政〔2008〕16号)收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你县在抗冻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张亮荣等10位同志记二等奖励。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桃江县抗冻救灾工作中记二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张亮荣  桃江县政府办副主任
    夏志强  桃江县房产局局长
    胡建成  桃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龚 平  桃江县公路局局长
    莫劲松  桃江县鸬鹚渡镇副书记、副镇长
    彭 强  桃江县桃花江镇武装部长
    张固祥  桃江县民政局救灾股股长
    刘胜丰  桃江县大栗港镇财税办主任
    刘世钦  桃东县电力局施工队队长
    杨新生  桃江县马迹塘镇自来水厂厂长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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