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卜志光等4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命令
2008-3-25 15:34:00  

益政人〔2008〕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单位民主推荐和综合评比,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在200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卜志光、李华山、刘伯约、汤建民等4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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