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南县蔡本球等54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批复
2008-4-17 15:23:43  

益政人〔2008〕16号

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给予蔡本球等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请示》(南政报〔2008〕12号)收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给予你县在2007年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蔡本球等54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南县2007年度记二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蔡本球  朱成武  聂 芳  彭培高  陈新民
    黄鹏均  陈正华  刘 平  汤学贵  晏迎辉
    曹 晖  夏清平  胡守军  曾富强  陈友桂
    吴齐放  胡剑锋  王佩琪  王民举  彭历辉
    骆建国  程九林  周晓初  李绍谦  黄树田
    徐震威  曾志辉  周中全  孟祥胜  江汉超
    熊志祥  黄朝艳  鲁方维  邹劲峰  饶怀义
    杨 平  刘光宇  黄立文  陈林辉  蔡小建
    余子平  张权球  史振亚  王晓晴  田顺成
    梅永征  张刚强  龙治国  宴再明  曹国泉
    余长剑  戴剑峰  孟智勇  欧新民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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