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出租车票价加收2元
2008-2-3 15:40:57  

加收时间:2月6日——2月10日

    经市物价局批准,2008年春节期间,益阳市城区出租车票价在原有基础上加收2元,加收时间从2月6日至2月10日(即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正月初四日),共计5天。2月11日(正月初五)起恢复正常票价。除表外价回收外,燃油附加费仍按原标准收取。

    由于连日来城区道路冰冻严重,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矛盾,参照周边城市的做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物价局作出了上述加价的决定。

    市客运处要求各出租车车主收费时,出示加价文件,不得另外加价或者拒载,违者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同时,对擅自提价、加价等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4211468。(李情德)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客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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