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宣传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益阳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从本月起,除农民自建低层住房、抢险救灾工程和因建设工程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之外,市中心城区内混凝土总用量超过30立方米和一次用量超过8立方米的其他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又称商品混凝土,能从根本上解决现场搅拌混凝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工程质量隐患。(贺振湘 夏湘雪)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益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