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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山区广征民意严格依法拟定并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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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5 17: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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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山区并村并组工作于4月3日全面铺开。5月1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区并村并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全区并村方案。将全区原有的442个行政村,撤并为267个村,比原行政村数减少175个,合并率达39.6%。全区二合一的村134个,三合一的村19个,四合一的村1个。撤并后的267个村中,按人口统计,1000人以下的村1个(兰溪稠木垸村),1000-1499人的村37个,1500-1999人的村77个,2000-2999人的村121个,3000-3999人的村24个,4000人以上的村1个(龙光桥宁家铺村)。按面积统计,1㎞²以下的村1个(兰溪泥湾村),2.5㎞²以下的村43个,2.5-3㎞²的村35个,3-5㎞²的村110个,5-10㎞²的村71个,10㎞²以上的村1个(笔架山凤凰桥村)。该方案是在严格依法依规和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拟定的。各乡镇和有关街道高度重视,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片负责。采取召开“四会”(即村干部会、党员组长会、老同志座谈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的办法、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了解民意,全面掌握了实情。全区共召开座谈会79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100多份,调查问卷3200多份。在广征民意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和《赫山区并村并组工作方案》精神,采取“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代表过半数同意”的办法,将方案交给村民表决。为使这一关键基础环节依法依规,防止图省事、走过场,使表决做到“真人、真名、真笔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分片加强专项督查和工作指导。目前,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并村并组方案,均“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代表签字”,赞成票均“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代表的过半数签字同意”,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积极拥护,社会大局稳定。(刘昀)
审 核:祝柏高 来
源:赫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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