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08-5-23 10:16:00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桃江县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4月8日至5月8日定为集中宣传月,采取悬挂横幅、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网站转载《条例》内容、送法下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完善平台建设。成立了县信息中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年内将建成3000平方米左右、能容纳60个以上部门的政务大楼,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集中审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分类定标、统一规范。三是全面推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了《桃江县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考核范畴、内容、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薛虎军  肖赫)

审 核:邓俊希  来 源:桃江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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