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确认我市赫山区泉交河镇中心学校等38所学校为2008年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实行以县为主管理,由区县(市)制定实施方案,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纳入当地政府责任考核,省里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宁党保 周程宏)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