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于8月1日起全面启动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
凡在该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各类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组织农民工参保,并为其缴纳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实行代征。参保的工程项目,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之日止。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启动,为进一步推进桃江县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切实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审 核:梁武 来
源:桃江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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