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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建立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联系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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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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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联系责任制度的通知》,通知在明确了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的确定原则和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的同时,明确了全市每个支柱产业由一名市领导对口联系,有关市直单位为责任单位。通知还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下发后,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积极行动,对联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了机构和人员,在掌握所联系产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正着手制定工作计划。(姚国强)
审 核:梁武 来
源:市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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