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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粮食产业  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7-5-27  
 

市粮食局局长  杨丽仙

 

我市是洞庭湖区重要的产粮大市,常年粮食种植面积480万亩,年粮食总产量180万吨,年粮食商品量60万吨以上。粮食产业作为我市重要的农业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粮食产业服务新农村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一、以落实国家粮食政策为重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1、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政策。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以及粮食最低收购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2006年,全市稻谷播种面积477.91万亩,比上年增加7.46万亩;稻谷总产量198.14万吨,增产12.93万吨;共发放种粮补贴3300万元,农民种粮增收2亿元。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明确已经给农民的优惠政策不能减,并将逐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全市粮食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切实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2、切实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共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5家,2005年收购粮食40.87万吨,占全市粮食收购总量的68 %,为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带头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带头搞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在粮食供需失衡或在粮食销区,还要带头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利益。实施骨干粮库网络建设,市里重点建设好2-3家仓容在10万吨以上的骨干粮库,各区县(市)也要组建1家仓容在5万吨以上的中心粮库。

3、努力提高粮食收购服务质量。粮食购销企业要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要求,完善粮食收购工作机制,切实备足备好收购资金、仓容、人员、网点及器具,全方位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全市粮食收购点要保持在100-150个,完好仓容稳定在50万吨以上,常年粮食收购量达40-50万吨,特别是收购网点布局要保障农民就近售粮、经济合算。创新收购办法,采取委托收购、定向收购、延时收购、设点收购、上门收购等方式,方便农民售粮。同时,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的“十有”、“五不”等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以促进优质高效粮食生产为主导,提高农民种粮效益

1、大力推广订单经营。开展订单经营免除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后顾之忧,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以“公司+基地+农户”为主要模式的订单经营发展迅速,订单经营量逐年增加。2006年,全市订单粮食生产面积达255万亩,全社会粮食订单收购量32万吨。要大力发展订单经营,通过开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订单销售,搞好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要创新订单经营模式,完善订单利益联结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参与订单经营的积极性。要按订单合同进行收购,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力争全市订单基地面积突破300万亩,订单收购量占全市收购总量的60%以上。

2、引导发展优质高效粮食生产。抓住国家扶持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立大型国家商品粮基地的政策机遇,以“粒粒晶”、“口口香”为龙头,实施优质稻米产业工程,建设高档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切实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通过发布市场供求及价格信息、推介主导品种、执行优质优价政策等方式,引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优质高效的市场畅销品种,提高农民种粮比较效益;重点推广销路好、品质优的湘晚籼11号、13号以及其他一些高档优质粮食品种,并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村、镇集中连片种植,力争全市优质稻率达85 %以上,种植面积在400万亩以上。

3、扶持种粮大户发展。推广大户经营有利于提高粮食的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是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2005年,我市种粮100亩以上的大户达1300户。要积极推介“全国种粮标兵”卢青年、全国种粮大户黄德辉等种粮大户的典型经验,落实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合理流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强国有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的产销协作,扶持种粮大户发展,力争全市种粮1000亩以上的大户达20家,500亩以上的100家,100亩以上的2000家,使大户经营成为粮食产业化的重要支撑。

三、以推进粮食精深加工为重要手段,带动农民增收

1、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功能完备、辐射面广,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是带动农民增收的“火车头”。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省级、市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这些企业2005年收购粮食20.48万吨,实际加工48.39万吨,实现产值11.57亿元,带动农民增收在4000万元以上。我市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存在数量多但实力不强、创新发展和辐射带动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品牌以及其它生产要素,创新龙头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要重点扶持粒粒晶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力争全市培育1家年产值过5亿元、5家年产值过1亿元、10家年产值过5000万元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争取各类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0家。

2、推进粮食精深加工。开展粮食精深加工,可以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拉长粮食产业链条,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粮食加工企业310家,年加工能力300多万吨,2005年实际加工量仅62万吨,其中精深加工量不到20%。要大力推进粮食产业技术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粮食加工设备和技术,提高粮食产业的加工层次,延伸粮食产业链。要提高粮食加工率,全市年加工粮食要达到100万吨以上,改变粮食购销企业以收原粮、卖原粮为主的局面。要突出以精深加工为主,提高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品牌化、科技化水平,全市年粮食精深加工量要达到40万吨以上。

四、以规范粮食市场管理为保障,确保农村粮食消费安全

1、搞好农村市场优质粮食商品供应。加强农村粮食市场建设,积极拓展农村粮食经营网点、服务渠道、业务领域,逐步把农村粮食市场纳入到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之中。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组织功能,深入开展“放心粮食进农村、科技储粮进农户活动,确保农村粮食消费安全。适应农村市场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好受农民欢迎、质优价廉的杂粮、面条等粮食品种进农村,探索开展定时定点流动销售服务、粮食产品换兑、赊销等灵活多样的便民促销方式。在乡村人口聚居区特别是销区农村建好30-50家便民粮食代销网点,在区县(市)中心农村集镇建立粮食超市15家左右。

2、规范农村粮食市场管理。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与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农村粮食市场特别是安化、桃江等地销区粮食市场的监管,完善农村粮食市场监管机制,严防假冒伪劣粮食产品及陈化粮等流入农村市场,损害农民身体健康和利益。同时,完善对进村入户的粮食收购者的管理,严劣打击不法粮商无证收购、压级压价、不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等扰乱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的不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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