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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7-5-30  

益发〔200610

2006416日)

 

为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精神,结合益阳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试行):

、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现代农业;把农村传统村落改造成为现代农村新型社区,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把传统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的新型农民,形成城乡互助、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70元,年均增长8%;全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2%以上;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50%,农村沼气入户率达35%;农村社会事业明显进步,80%以上农民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九年制义务教育取得新的进展,广播电视和公路实现村村通;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二、把握总体要求,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抓好整体规划,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新的明显提升

1、加强规划编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把新农村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要坚持规划先行,以县为单位、村为基础,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做到整体规划,分项实施,逐年推进。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行政村的村庄规划,2006年要全面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7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和21个扶贫重点村建设规划。要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村镇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对符合目录的项目,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2、加强人居环境治理。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和乡镇集市的环境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栏”活动。提倡和鼓励垃圾集中处理,有条件的采取袋装收集,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同时引导农民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开展植树栽花种草活动,抓好道路和“四旁”(即堤旁、路旁、渠旁、房屋旁)绿化,美化住房和庭院,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十一五期间,要完成全市20%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重点流域垃圾治理任务。

二)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有新的明显增加

1、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和加工设备,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立体复合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0年,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340万千瓦,水田耕种机械化程度达到95%,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65%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稻米、林纸竹板、水产畜禽、棉麻纺织、油蔬茶果五大农业产业链。到2010年,全市建立200万亩以上优质稻生产基地和100万亩超级稻生产基地、200万亩无公害“双低”油菜基地、20万亩生态茶园基地、50万亩优质棉基地、60万亩优质苎麻基地、100万亩无公害绿色蔬菜基地;建设600万头优质瘦肉型猪养殖基地、8000万羽蛋鸭基地、100万头(只)肉牛羊草食动物基地、35万亩特色渔业基地;建设650万亩以上速生丰产林基地,其中杨树300万亩以上,南竹250万亩,松树及其它速生阔叶树种100万亩;建设50万亩优质高产芦苇基地。

3、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抓好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加工重点乡镇,重点抓好桃江竹工业园、中国苎麻纺织园、兰溪米业新城、益华水产品加工城、洞庭珍珠工贸城等五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植农产品加工专业乡镇30个。到2010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200亿元,建设5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15个过5亿元、30个过1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发展到10家、省级龙头企业30家、市级龙头企业120家。

4、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切实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环节的管理,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农民自觉、企业自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到2010年,优质稻率达到85%以上,“双低”油菜优质率达100%;优质瘦肉型猪比重提高到77%;优质棉麻生产全部达到国家纺织行业标准;蔬菜、水果、茶叶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80%以上的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主要畜禽水产品检疫合格率达到100%

5、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物流业。办好益阳绿色农产品展销会,积极举办和承办展示农业成果、发布农业信息、促进产品贸易和农业项目合作的其他会展。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与信息服务,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落实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严格监管农资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6、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要把壮大县域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全面振兴和繁荣农村经济,切实增强扩大农民就业、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鼓励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和要素向城镇和园区集中,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到2010年,农民非农收入的比重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以上。

7、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渠道。实行积极的城乡统筹就业一体化政策,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的工资保障金和社会保障制度,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人身保险、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技能培训,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打造劳动力品牌,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到2010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130万人以上,较目前增加40万人。

8、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动员各级机关、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加速实施扶贫整村推进计划,继续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2006年,重点抓好21个扶贫重点村,完成通村公路硬化;完成农网改造;抓好农村新能源建设,使50%以上农户用上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对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受益的开发项目予以支持。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易地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力度,使90%以上的贫困农户户均1人掌握23门适用技术,确保重点村的专业户和技术骨干每3年轮训一次,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能力。确保每年实现帮助1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和越过低收入线。

(三)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明显改善

1、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防洪保安体系、人饮安全体系、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等四大水利体系建设。继续抓紧抓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配套等项目建设,发动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做到遭遇历史最高洪水位不溃一堤一垸,设计内降雨不垮一库一坝,连续60日干旱保证农业丰收,到2010年,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2、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和新能源建设。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搞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秸秆气化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推动农户改水、改厕、改厨、改栏、改浴工作,带动生态种植养殖技术和模式的发展。在风能源的开发利用上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整村推进。

3、加快农村交通、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交通道路建设投资,加速实施乡村通达通畅工程,重点抓好乡村公路硬化。“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改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实现所有乡镇和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抓好农村第三期电网改造,到“十一五”末农网改造到户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生活给排水设施建设,提高农户家庭自来水利用率。各级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将农村相应的基础设施纳入管理范围,与城市设施同等对待。

4、积极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十一五”末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行政府政务公开,开展对农补贴和农业项目网上查询业务,健全和完善农业技术“110”和网上咨询服务项目。逐步实现农产品网上交易,全面增强农村信息服务功能。

(四)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有新的明显发展

1、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06年改扩建10所农村中心卫生院,“十一五”期间每年改扩建几所农村卫生院工作。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加强人畜共患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治。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十一五”末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推行对农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救助制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繁荣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加强乡镇文体站、农科教中心、现代远程教育站、图书室、村民活动室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稳步发展农村文化队伍。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济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由低层次的社会救助向中、高层次的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转变;推行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程度。2006年全市改扩建20所农村敬老院,“十一五”期间,每年都要改扩建10所以上农村敬老院。

五)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农民素质有新的明显提高

1、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到2010年,适龄儿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按时入学和毕业,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从2006年起,落实中央用2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积极推进农村学前3年教育。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2006年要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强农民培训。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快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直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抓好“百万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实施。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增收的能力。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网络,抓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稳步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乡农科教中心的作用,“十一五”期间,要利用各种培训方式,每年培训农民10万人以上,培养一大批懂科学、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的总体素质有新的明显提高。

(六)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农村体制改革有新的明显进展

1、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综合配套改革。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完善和加强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强化公益性单位公共服务功能和经营性单位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师队伍。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基层组织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正常需要;探索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

2、积极推动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安排专项资金和捆绑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财政支农资金,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试点,培育典型,到2010年,重点培育100家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要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深化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统筹推进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乡村债务。

(七)健全基层组织,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新的明显加强

1、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农村党员受教育、农民群众得实惠,推动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实行选派乡镇机关、区县(市)直单位党员干部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制度。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带头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地下“六合彩”等黄赌毒现象,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诚信教育,积极推动“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一)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区县(市)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并切实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各部门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工作职责,认真制订本部门建设新农村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自觉承担起各项责任和义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市里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村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多渠道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高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存量资金适度向农村调整,增量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农村的投入每年都有一定幅度增长。依法收缴的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于农业农村。进一步落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新增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其它部门的各项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都要拿出较大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事业发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整合资源,提高支农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金融部门要改善服务,增加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广泛吸引各方面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投工投劳。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机制和奖励办法,对村组集体、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农民自愿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设施的项目,实行民办公助,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用典型示范引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抓好7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优先在群众积极性高、班子力量强、发展基础好的村布点,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办法,从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以产业发展作支撑,以村庄规划和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建立领导办点和部门扶持机制,示范村要有市县主要领导和帮扶单位对口联系、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示范村建设为平台,将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现代化建设、优势产业带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县乡公路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适当集中,向示范村倾斜,促进示范村优先发展。要及时推介点上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全盘。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时,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强化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功能,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农村的投入,组织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帮扶农村。倡导农商对接、农科对接、工农对接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献力。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以志愿者、义工、捐建等多种形式支援农村,促进农村发展。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06417

审 核:刘建云  来 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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